黄清华
. 2013, 31(30): 11-11.
迄今为止,欧盟颁布了三个细胞指令(The European Union Tissue and Cells Directives,缩写EUTCD),对包括“干细胞治疗”在内的人体组织和细胞的研究和应用行为实施科学监管:欧洲议会或欧盟理事会2004年颁布有关人体组织和细胞研究和应用的母指令(the parent Directive),通常称为“the first Directive”,为成员国相关的立法提供了一个制度框架。2006年,又先后颁布两个技术指令(technical Directives),通常称为“the second Directive”和“the third Directive”,为成员国执行有关母指令的立法和执法提供了详细的技术基准。EUTCD对人体组织和细胞应用程序的每一个步骤都提出相应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技术要求,为研究和临床使用干细胞技术应用于人体组织和细胞,提供了安全和质量方面的制度保障。